什么樣的親子關系對孩子更有益
嬰兒為什么會對母親形成不同類型的依戀?這主要和母親對待嬰兒的方式有關。比如,嬰兒饑餓哭泣的時候,如果母親總是能夠及時出現并給予食物,那么嬰兒就會對母親產生安全型的依戀,知道母親會在自己需要的時刻及時出現;如果母親情緒好的時候才給予嬰兒很好的照料,情緒不好的時候會忽略嬰兒的需要的話,嬰兒對母親就很可能產生抵抗型依戀,因為他們不知道母親會怎么對待自己,是冷漠的還是熱情的?嬰兒完全不能確定。
進一步的研究表明, 三種依戀類型的嬰兒長大后的個性和行為有不同的特征和表現:回避型依戀的兒童易成長為具有反社會性和攻擊性行為的人,他們對父母的話充耳不聞,輕易違反法律和社會道德規范而不會有良心的不安;抵抗型依戀的兒童容易表現出退縮性行為,遇到不適應的環境就回避和退縮,例如:不積極與人交往,學習不主動等;只有安全型依戀的兒童,其人格和社會性才能得到健康的發展。
可見,從孩子呱呱墜地開始,親子關系的質量就對兒童能力的發展、形成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開始產生重要的影響。那么,什么樣的親子關系是對兒童發展有益的呢?
研究者做過大量的研究,得出了一致的結論:處于問題家庭,例如時常吵架的家庭、暴力家庭或離婚家庭的兒童,其出現行為問題的比例遠遠高于和睦家庭的兒童。研究者通過比較問題家庭和和睦家庭的特點,總結了對兒童發展有益的親子關系的特點:
溫暖、和諧的家庭氣氛。
和諧、良好的家庭氛圍能促進兒童心理的健康成長。尤其是學齡前兒童,如果在溫暖、輕松的家庭氣氛中成長, 兒童容易形成樂觀而平和的心境, 能與他人友善而積極地相處;反之,在緊張、不和諧的家庭氣氛中, 兒童沒有安全感、缺乏信任感, 容易產生敵對心理, 導致他在以后的人際交往中, 容易形成多疑、猜忌的性格, 很難與他人和睦相處。
親子之間平等的關系。
這里的平等指的是精神上的平等。實際上,當孩子很小的時候,父母顯然是處于強勢地位的:孩子缺乏自理和獨立的能力,缺乏自我意識和是非觀念,這些都要通過與父母及其他人的交往來逐步獲得的。父母的性格特點,父母的生活經歷,父母的學識,這些都是孩子不能選擇的。所以,在某種程度上,父母的影響孩子只能被動地接受。
給予孩子精神尊重的父母,才能為孩子的健康發展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例如,當嬰兒因為饑餓或孤獨而啼哭時,母親不會因為自己情緒低落或忙于其他的工作而對嬰兒的需求置之不理或反應遲鈍;當然,也有母親因為討厭嬰兒的哭聲而故意忽略孩子的生理、心理的需求。父母如果沒有對孩子給予充分的尊重,是很難對孩子的身心發展需求保持持續的耐心的。例如下班回到家,當孩子要求父母給自己讀故事時,一些父母會說:孩子,媽媽累了一天了,你自己去看動畫片吧。尊重孩子的父母,也會尊重孩子的需求,重視與孩子的溝通,例如可以對孩子說:媽媽現在剛到家,需要做晚飯了,吃完了飯我們一起讀故事,好嗎?
父母學習和了解孩子成長的特點和發展的需求。
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特點與成人有很大區別,而且他們還處于一個快速發展變化的時期,所以,只有了解孩子的特點才能理解他們的行為。3、4歲的孩子常常會出現“說謊”行為,為什么呢?不是因為他們品質不好,而是因為他們的思維水平就是處于這樣一個階段:不能區分現實和想象。如果批評這些孩子:說謊的孩子不是好孩子,你怎么說謊呢?孩子的自我概念里就可能出現這樣的概念——我不是好孩子,這對孩子未來的發展是不利的,他把自己歸為“不是好孩子”的群體,就會在語言、行為上也學習這個群體的特點。
了解和理解孩子的父母,在孩子幼小的時候能夠給予他們充分的呵護和照顧,而在孩子需要鍛煉能力的時候會給予他們充分的支持和機會,這樣的父母不會漠視孩子也不會過度保護孩子。
父母為孩子樹立行為模仿的好榜樣。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家庭是塑造孩子的第一課堂。在這個課堂上,“教師”不能只靠“說教”呀,剛對孩子說完“不能躺在床上看書!”,回到自己的房間就躺著看電視了;要求孩子整齊擺放自己的玩具,父母卻隨心所欲地亂擺亂放……這些隱性的教育比口頭上顯性的說教,對孩子的影響更顯著。要求孩子成為什么樣的人,父母首先要做到——成為那樣的人!